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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城乡规划局关于“六盘水市钟山区德坞老街棚户区改造(四期安置)工程项目”办理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的批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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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索引号: GZ0000003/2018-16294
  • 信息分类: 市规批(用)
  • 发布机构:
  • 发文日期:
  • 文号: 六盘水规批复用(钟山)〔2018〕13号
  • 是否有效:
  • 信息名称: 市城乡规划局关于“六盘水市钟山区德坞老街棚户区改造(四期安置)工程项目”办理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的批复

贵州钟山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:

依据《六盘水市城市总体规划(20142030年)》、《六盘水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—德坞片区》及相关规定,鉴于你公司申报位于钟山区德坞片区钟山西路北侧、西山路西侧的“六盘水市钟山区德坞老街棚户区改造(四期安置)工程项目”,已取得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(合同编号:520200201701)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》(黔〔2017〕钟山区不动产权第0016137号),结合《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》(编号:规条字2016051号)及用地红线图(设计号:2016122),拟建设用地符合相关规划要求,根据业主申请,同意变更原发(地字第520000201808402号)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项目名称为“六盘水市钟山区德坞老街棚户区改造(四期安置)工程项目”。现批复如下:

一、用地面积:15341.01平方米(约23.01亩)。

二、用地性质:居住用地(R2)。

三、原发(地字第520000201808402号)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及六盘水规批复用(钟山)20187号批复收回作废。

四、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自核发之日起2年内,建设项目未取得土地批准文件的,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自行失效。
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81

(此件对外公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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